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;
音乐视频不仅是影视内容的一种形式,也是音乐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。在数字媒体时代,音乐视频也借助数字技术有了不一样的表现。数字音乐视频从生产制作到内容传播的各个环节都与传播者、创作者以及受众的心理密不可分。音乐视频从表现形式、文本叙事以及受众体验等方面来说,均有其特殊的心理学表现。本文将通过视觉分析、文本分析、精神分析等方法,以传播心理学为理论工具,分析数字音乐视频的传播者、内容、受众和传播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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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闫岩:《双重编码理论及其传播学应用》,《国际新闻界》2013年第10期。
(2)(7)王炎、刘秀梅:《数字奇观电影:视觉狂欢的审美体验》,《当代电影》2019第3期。
(3)朱翔、孙淑佳、刘宏波:《数字技术在影视广告后期制作中的运用》,《实验室研究与探索》2011年第11期。
(4)刘豆豆:《符号互动理论:对品牌象征性消费和情感性依恋的解读》,《山西师大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5年第S2期。
(5)宗世英:《艺术设计专业大学生视觉素养培养研究》,博士学位论文,东北师范大学,2012年。
(6)张安琪:《新媒介视野下的粉丝文化与认同》,硕士学位论文,华东师范大学,2014年。
(8)方建移:《传播心理学》,杭州:浙江教育出版社,2016年,第80-81页。
(9)刘京林:《大众传播心理学》,北京: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,2005年,第200-201页。
基本信息:
DOI:10.19544/j.cnki.bmyj.2021.0135
中图分类号:G206;J691
引用信息:
[1]陈一奔.传播心理学视角下的数字音乐视频研究[J].北方传媒研究,2021(06):84-88.DOI:10.19544/j.cnki.bmyj.2021.0135.
基金信息: